1、振动桩、锤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1、打桩机作业区内应无高压线路。作业区应有明显标志或转栏,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桩锤在施打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在距离桩锤中心 5m 以外监视。 2、机组人员作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必须系安全带;工具和其他物件应放在工具包内,高空人员不得向下随意抛物。 3、作业场地至电源变压器或供电主干线的距离应在 200m 以内。 4、电源容量与导线截面应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启动时,电压降应按 JGJ33-2001 第 3.4.7 条规定执行。 5、液压箱、电气箱应置于安全平坦的地方。电气箱和电动机必须安装保护接地设施。 6、长期停放重新使用前,应测定电动机的绝缘值,且不得小于
2、0.5M,并应对电缆芯线进行导通试验。电缆外包橡胶层应完好无损。 7、应检查并确认电气箱内各部件完好,接触无松动,接触器触点无烧毛现象。 8、作业前,应检查振动桩锤减震器与连接螺栓的紧固性,不得在螺栓松动或缺件的状态下启动。 9、应检查并确认振动箱内润滑油位在规定范围内。用手盘转胶带轮时,振动箱内不得有任何异响。 10、应检查各传动胶带的松紧度,过松或过紧时应进行调整。胶带防护罩不应有破损。 11、夹持器与振动器连接处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液压缸根部的接头防护罩应齐全。 12、应检查夹持片的齿形。当齿形磨损超过 4mm 时,应更换或用堆焊修复。使用前,应在夹持片中间放一块 1015mm 厚的钢板
3、进行试夹。试夹中液压缸应无渗漏,系统压力应正常,不得在夹持片之间无钢板时试夹。 13、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14、启动振动桩锤应监视启动电流和电压,一次启动时间不应超过 10s。当启动困难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启动。启动后,应待电流降到正常值时,方可转到运转位置。 15、振动桩锤启动运转后,应待振幅达到规定值时,方可作业。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16、拔钢板桩时,应按沉入顺序的相反方向起拔,夹持器在夹持板桩时,应靠近相邻一根,对工字桩应夹紧腹板的中央。如钢板和工字桩的头部有钻
4、孔时,应将钻孔焊平或将钻孔以上割掉,亦可以钻孔处焊加强板,应严防拔断钢板桩。 17、夹桩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并应待压力表显示压力达到额定值后,方可指挥起重机起拔。 18、拔桩时,当桩身埋入部分被拔起 1.01.5m 时,应停止振动,拴好吊桩用钢丝绳,再起振拔桩。当桩尖在地下只有 12m 时,应停止振动,由起重机直接拔桩。待桩完全拔出后,在吊桩钢丝绳未吊紧前,不得松开夹持器。 19、沉桩前,应以桩的前端定位,调整导轨与桩的垂直度,不应使倾斜度超过 2 20、沉桩时,吊桩的钢丝绳应紧跟桩下沉速度而放松。在桩入土 3m 之前,可利用桩机回转或导杆前后移动,校正桩的垂直度;在桩入土
5、超过 3m 时,不得再进行校正。 21、沉桩过程中,当电流表指数急剧上升时,应降低沉桩速度,使电动机不超载;但当桩沉入太慢时,可振动桩锤上加一定量的配重。 22、作业中,当遇液压软管破损、液压操纵箱失灵或停电(包括熔丝烧断)时,应立即停机,将换向开关放在“中间“ 位置,并应采取安全措施,不得让桩从夹持器中脱落。 23、作业中,应保持振动桩锤减振装置各磨擦部位具有良好的润滑。 24、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打桩机在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25、作业中,当停机时间较长时,应将桩锤落下垫好,检修时不得悬吊桩锤。 26、遇有雷雨、大雾和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一切作业。当风力超过七级或有风暴警报时,应将打桩机顺风向停置,并应增加缆风绳,或将桩立柱放倒地面上,立柱长度在 27m 及以上时,应提前放倒。 27、作业后,应将打桩机停放在坚实平整的地面上,将桩锤落下垫实,并切断动力电源。 28、作业后,应将振动桩锤沿导杆放至低外,并采用木块垫实,带桩管的振动桩锤可将桩管插入地下一半。 29、作业后,除应切断操纵箱上的总开关外,尚应切断配电盘上的天关,并应采用防雨布将操纵箱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