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行动人协议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 鉴于:1、【】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协议签订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甲方、乙方均为公司的股东,分别认缴出资【*】万元和【*】万元,分别持有公司【*】%和【*】%股份。2、基于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共同认知及双方共同利益高度一致的基础上,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性、规范运作和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甲方、乙方就公司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事项愿保持统一行动。经充分沟通和协商,甲方、乙方对保持一致行动事宜作出如下约定:第一条 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协议双方事先确定的一致的投票意见对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行使表决权,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权。2、 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为: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行使提案权和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时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