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人员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具务下列条件: 1)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2)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 3)掌握角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用电单位的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和熟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并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工和连续 3 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范,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恢复电气工作。 5新参加工作的维护电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正式电工带领下,方可参加指定的工和。 6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熟悉本变电所(配电所)的系统、运行方式及电气设备性能; 2)持证上岗,掌握运行操作技术; 3)能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 7变电所(配电所)值班负责人或单独值班人,应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 8变电所(配电所)值班人员单独值班时,不得从事检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