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灯使用安全技术交底1用电单位必须大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使用行灯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压不得超过 36V; 2)在金属容器和金属管道内使用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 12V; 3)行灯应有保护罩; 4)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5)行灯的电源线应采用橡套软电览; 6)行灯变压器必须采用双绕组型。行灯变压器一、二次侧均应装熔断器;金属外壳应做好保护接地或接零措施。 4严禁将行灯变压器带进金属容器或金属管道内使用。 1)行灯变压器一闪侧 220V 端子,二次侧 36V 端子和 12V 端子均应有明显的标记,以防止接线错误。变压器的二次侧和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2)行灯变压器应经常保持干燥,绝缘良好。使用时不停将行灯软线绕在手臂和身体上; 3)行灯变压器的一次电源线不宜超过 3m,且应使用橡胶电缆。不得将行灯变压器带至金属容器内使用; 4)行灯应有保护罩; 5)行灯的手柄应绝缘良好且耐热、防潮; 6)行灯变压器应装设在电箱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