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十一章85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1 环境保护目标及采取的具体措施1.1 环境保护目标各种污染排放量低于国家规定指标。1.2 环境保护具体措施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城市环保、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做文明职工,共同为创建卫生城市作贡献。切实落实门前“三包”环境保洁责任制,严禁在围栏外公用场地堆放材料余泥垃圾等。1.2.1 避免水质污染措施1.2.1.1 地面冲洗物包括水泥、淤泥和其它悬浮或溶解物质,应引入沉淀池中以防止末经控制地排入地下排水管道或现有排水系统。1.2.1.2 对所有燃料、油和颜料等可能污染环境的材料应保持在合适的容器中,并放在指定地点以免意外泄露进
2、入水道。1.2.1.3 末经同意,不得直接排放任何污水、臭水或有毒废水到任何公共污水管道、小溪内和从工地流到邻近的工地上,防止废物料积聚在工地上或相邻的地方。对分离出再利用的隋性施工废料,按规定堆放在指定的处理场所存放。1.2.1.4 现场的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1.2.1.5 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漏,污染水体。1.2.1.6 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用餐人数在 100 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并定期掏油,防止污染。1.2.2 避免大气污染措施1.2.2.1 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时,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
3、它会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第十一章861.2.2.2 处理高空废弃物,必须采用密封的圈筒或其它措施。1.2.2.3 禁止将有害、有毒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1.2.3 噪声控制措施1.2.3.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标准 GB112523-90及广州市有关噪声的要求、规定、执行严格夜间施工的申报审批制度,除抢险抢修的紧急工程外,确须夜间施工的工程,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夜间施工。1.2.3.2 施工场地的动力机械设备合理分布,应尽量避免集中在一个地方运行。对无法避免的噪声应专项申请噪声 许可证,方可施工。1.2.4 粉尘减少措施1.2.4.1 宣传队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空气
4、质量标准 GB30951996 ,保证在敏感体能测得的总悬浮颗粒符合标准。1.2.4.2 经常使用的场内施工道路要定期洒水。在工地车辆出口设置洗车槽,进入现场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工地冲洗干净才能上路行驶。1.2.4.3 运输的敞蓬车配备两侧和尾部挡板,可能产生粉尘的物料或弃土不能装得高于两侧和尾部挡板至少 300mm,以减少扬尘。1.2.4.4 如需运送水泥,应采用密闭的槽车通过封闭的系统运送至水泥贮仓内。工地拆房必须先围后拆,并采取喷水消尘措施,把尘埃污染控制到最低限度。1.2.4.5 保温材料及其边角料和其它易飞扬的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1.2.4.6 出场车载扬尘、遗洒的物体
5、,必须要苫盖。出场车辆必须经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1.2.5 生态保护措施1.2.5.1 对现场周边树木绿化要妥善保护,末经绿化主管部门批准,不准乱伐或移植树木。1.2.5.2 在土方开挖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文物迹象,应局部或全部停工,采取有效的封闭保护措施,及时通知文物主管部门处理后,方可恢复施工。第十一章871.2.6 控制光污染措施1.2.6.1 夜间施工使用高亮度照明和进行电焊时应设档板,避免强光刺射,干扰居民生活和司机夜间安全行车。1.2.6.2 对具有特殊意义的树木,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保护。1.2.7 工程附近建筑物和财产的保护措施:施工过程,对工程附近的建筑物、棚栏、道路等未经工
6、程师批准不得拆毁移动。在开沟、挖方及拆毁原有建筑物等操作时,应及时采取支撑,或安设支架措施,避免影响附近建筑物和财产的安全,如果由于工程施工产生建筑物下沉,或因振动而使财产损坏,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工程师满意为止。2 文明施工的目标、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2.1 文明施工的目标文明施工是企业职业道德标准和管理水平的真实反映,创造文明施工良好环境是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工程质量的首要条件。也是企业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施工人员把应负的职业责任变成自觉的行为准则,自觉约束自己的工作行为,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使企业经营生产得以安全顺利地进行。2.2 文明施工的组织机构专专专专
7、专专专专专专专专专专专专第十一章882.3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及管理办法施工项目用地必须按广州市工程文明施工标准(试行) 穗建筑(1997)344 号设置办公室、宿舍和生活实施,并设置围墙、大门进行封闭式管理。2.3.1 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现代管理方法,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2.3.2 在建立的现场安全管理体系中体现文明施工管理,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包含文明施工职责。2.3.3 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中,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场地,留出场内道路,布置安全防护设施。2.3.4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8、或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质量和安全目标等。2.3.5 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按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分类佩带身份工作卡。2.3.6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所有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批准的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方案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2.3.7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 24V 以下的安全电压。2.3.8 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2.3.9 施工机械进场时,必须经专人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2.3.10 施工机械操作人
9、员应建立使用责任制,操作人员实现持证上岗。2.3.11 施工现场应保持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安装垃圾。2.3.12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可靠的沟、井、坎和穴覆盖物,并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夜间施工后应设醒目的警示灯。第十一章892.3.13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2.3.14 施工现场设置的员工生活设施,必须符合卫生、通风和照明的要求。员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必须符合卫生要求。2.3.15 会同各有关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在进出口设立门卫,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夜间安排值班巡逻人员,做好防盗工作。2.3.16 按照消防条例,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消防设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库房、油漆库等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或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由于要跟进土建的施工进度,配合总包跟进配合预留位,需有土建施工进度计划配合,有幸中标进场施工前,我司会马上以土建总包施工总进度听取甲方监理意见,进行编写详尽的施工进度计划。多谢给我司进行今次投标机会。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公司200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