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七年级音乐考试方案一音乐课程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则:1、全面发展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方向,既注重学生音乐能力的发展,又注重人文素养的提高,同时根据课程设计的要求和目标,针对具体的教学内容进行评价。2、注重差异原则注重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尊重学生富有个性或独特的表达方式,注意学生在文化背景、社会环境、经济状况、语言、性别等方面的差异,给予平对待,在知识技能的评价上,不强求一律,对学生的点滴进步给予鼓励和肯定。注重学生的探索过程,而不是学习结果;注重教与学活动的有机联系,而不是脱离或中断教学进程;它适应音乐教学的即兴、变化、生成和跳跃等特点,适合不同班级、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可对学生的音乐能力和人文素养做出评定。二、评价对象:七年级全体学生三、评价方法:通过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平日表现与期末评价内容、评价标准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其中形成性评价的评定占20%,终结性评价占80%。将最后的综合成绩作为学生本学期音乐学科的有效成绩(采用等级制)。评定等级:优、良、及、不及格四、评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