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江区建设小学采购科技楼会议室灯光音响及吸音设备安装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LHSZB17-120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宁江区建设小学采购科技楼会议室灯光音响及吸音设备安装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JLHSZB17-120采购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公章)二 O 一七年十二月四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 评标办法-20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27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9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01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JLHSZB17-120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江区建设小学采购科技楼会议室灯光音响
2、及吸音设备安装工程已由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以松宁财采管2017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原市宁江区建设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2.1工程名称:宁江区建设小学采购科技楼会议室灯光音响及吸音设备安装工程;2.2建设地点:松原市宁江区文化路1435号;2.3财政预算价格:957158.6元;2.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2.5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投标申请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营业范围中包含:投标公司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灯光音响、建声吸音销售项目、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如无上述项目不接受投标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采购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能力。3.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
4、时,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未与营业执照合证的,需提供组织代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14时30分,地点为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5.3有效投标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26.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
5、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松原市宁江区建设小学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文化路1435号 邮编:138000联系人:李长军联系电话:1394387728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街 1155 号 邮编:138000 联系人:夏德才电话:13029057227 2017 年 12 月 4 日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建设小学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文化路 1435 号 联系人:李长军电话:139438772851.1.3 招标
6、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街 1155 号联系人:夏德才 电话:13029057227电子邮箱: 项目名称 宁江区建设小学采购科技楼会议室灯光音响及吸音设备安装工程1.1.4 招标项目编号JLHSZB17-1201.1.5 建设地点 松原市宁江区文化路1435号 1.3.1 招标范围 多功能扩声系统设备、灯光系统设备、舞台机构幕布系统设备、LED系统设备、建声吸音吊顶,(详见工程量清单)1.3.2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1.3.3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7、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投标申请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投标公司经营范围中必须含有灯光音响、建声吸音销售项目、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如无上述项目不接受投标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采购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能力。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4.财务要求:近三年审计报告或投标企业应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提供近期(2017年11月1日后的)的资金证明不少于50万元,投标企业应保证其所在开户行出具的近
8、期时点账户资金证明真实合法有效。4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 年 12 月 27 日至开标前)有类似工程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时间:2017 年 12 月 9 日 10:00 时前联系人:夏德才电话:13029057227电子邮箱: 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15日前1.12 偏离不允许,本工程对商务、技术条款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偏离,否则作废标处理
9、。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2017 年 12 月 9 日 10:00 前,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夏德才电话:13029057227电子邮箱: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27日14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后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后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5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合证的提供);
10、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未合证的提供);4、开户许可证;5、财务状况证明材料原件;6、企业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原件;7、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形式:以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收款人帐户。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 万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前提交,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出具的回执单时间为准。收款人全称: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吉林油田支行账号:220016740
11、38059577777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户转出,并将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装入到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标段等相关信息。如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14年12月27日至开标前)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副本三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标及技术标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投标
12、文件电子版形式:存入U盘中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放入开标一览表的小信封中同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见开标一览表。3.7.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整齐、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64.1.2 封套上写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和电子版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在2017年12月27日14:30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地点: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收件人: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交开始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27日
13、14时 30分(北京时间)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12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5.2 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与行政监督部门同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招标文件规定顺序进行。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评标专家从监督主管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聘。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建设项目招标网10.1 招标控制价 1、最高招标控制价:95
14、7158.6 元。10.3招标代理费用收取办法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2015299号的取费标准计费收取,本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5%计取中标服务费,专家评审费用另外收取。7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5、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l.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内容、规模、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投标清单内的材料必须执行国家建筑规范要求标准。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7)母公司和分公司或母公司和子公司一起参入本标段投标的。1.5 费用及风险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