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安全管理合同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场地使用安全管理合同甲方:北京合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经营生产单位和个人承担。根据百环大厦实际情况,广大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配合我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共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具体安全管理协议内容如下:一、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应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保证员工在发生紧急突发事故时有处置能力和自救能力,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二、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个人应服从物业统一管理,根据物业公司提出的安全整改建议,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三、经营生产者在经营超市、酒楼、饮食、咖啡厅、酒吧及其他项目时,须办理相关工商、消防安全、卫生等经营许可证,同时必须按许可规定进行营业。四、 在经营罐装燃气时,必须按有关部门核准的存储量进行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