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房屋出租合同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天津市房屋出租合同1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通渭县至榜椤公路建设工程TBJ1监理部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20xx 年 6 月 1日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乙方工作需要,增加一间租房。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1、增加出租房屋:右边第二间门面 。2、该房屋的租赁期根据乙方的需要而定,(开始租赁日期为20xx年7月1日)。3、该房屋每月租金为500元(大写:伍佰元整), 此租金在整个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上涨或下降。4、租金支付方式为乙方使用结束后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