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职能部门,各村组和各班主任、任课教师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2、学校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事故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中心校和村两委报告情况,不得隐瞒责任事故。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及护校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学校负责人要经常和村两委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村两委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