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 本学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3、 成绩优异,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学习优秀奖、校外企业奖学金。4、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及其它有益活动。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 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校训精神,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热忱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2、 本学年考核获得优秀等次。3、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4、 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5、 在班级班委会、团支部(大一一学期,两学期都可),院级、校级学生会任职(部长及以上),不包括在协会、社团任职。评选程序:1、 申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均采取申请制,学生对照相应的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如实介绍各方面表现情况。2、 提名。班级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认真评议,在民主投票的基础上,提出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院系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班提出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人选,提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