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定细则“三好”学生应能自觉执行小学生守则,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学生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其具体条件是:一、品德好: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国家大事,经常收听广播、看报纸,认真学习品德课,并落实在行动上。2、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他人,主动为集体服务。积极支持学校各项工作,学校交给的任务能出色完成,是学校开展各种活动的骨干。3、积极参加各项劳动(包括公益劳动、家务劳动等),爱惜劳动成果,有良好的家务劳动习惯,生活俭朴。4、遵纪守法,具有一定明辩是非美的能力,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5、学校领导、各科教师及社会反映好。在校内外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更是品德好的表现。二、学习好:1、学习态度端正,难上好每节课,按时完成作业,干净整洁。2、学习积极努力,主动培养自己学习兴趣。3、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注意发挥自己的创造精神,学习成绩优良。“成绩优良”指语文、数学两科学年总评成绩优秀(90分以上),其它各科学年总评成绩良好(80分以上),或指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各类竞赛中取得好名次。三、身体好:1、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