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级上册道德与法制过程性评价方案一、评价目的道德与法制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渠道,通过对道德与法治的评价,可以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学习水平、行为转变的情况做出确认,以促进学生的道德认识和行为的形成。二、 评价目标:1让学生认识道德与法治课的重要性;2学会正确评判事物,培养良好的是非观;3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水平,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4检查学生遇到问题会想办法,懂得用科学知识来解决问题,热爱家乡,探索大自然的奥秘。三、评价原则:(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必须全面考虑学生素质的构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体现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整合,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和谐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 (二)差异性原则:学生的个性差异决定着每个学生发展上的差异,不同的学生应采取不同的评价标准,不同场合运用不同的评价方式,让人人体会到只要努力就能获得成功,特别是对部分智力滞后学生更应采取特殊评价方式。 (三)可行性原则:学生评价指标体系应是经过师生共同努力达到的,每项指标应明确具体,易为学生理解,便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