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诉因制度的引入对刑事诉权理论的建构具有重要的意义。诉因是诉权行使的焦点,诉权为诉因制度提供了理论基础。针对我国目前裁判权侵犯当事人诉权的刑事司法现状,从引入诉因制度入手,改革二审全面审查原则、扩大检察官的起诉自由裁量权、设置相应的程序性裁判机制,不失为一个切实可行的改革思路。【关键词】诉因;诉权;全面审查原则;起诉书一本主义诉因制度是发端于英美法体系之下的一项颇具特色的制度,是诉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诉因制度对于丰富和推进刑事诉权理论具有重要的意义。1 一、诉因制度的内涵与功能 诉因一词在英美法系中指的是起诉书中所陈述的犯罪对象,日本在引入这一制度时将其理解为“诉讼的原因”,即“诉因”。 (一)诉因制度之内涵 诉因制度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诉因的确定与诉因的变更。诉因的确定指的是检察官记载于起诉书中的指控犯罪的范围,其主要体现在起诉书诉因记载的规则之中。英国在17、18世纪犯罪事实的记载上采用了苛刻的形式主义,起诉书所记载的犯罪事实与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之间存在的任何微小的差别都会导致起诉无效或被告人被宣告无罪。此后,起诉书记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