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国家权力结构中, 司法权是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最重要力量。本文探讨了个人自由和权利司法保护最大化原则。作者首先分析了个人自由和权利司法保护的必要性, 其次探讨了个人自由和权利司法保护最大化的重要性, 最后提出了本文的结论。本文的结论是: 个人自由和权利司法保护的最大化原则, 应当从目前所处的宪法基本原则的次级原则地位提升为宪法的基本原则。司法救济是各国宪法为个人自由和权利的实现而设置的一项基本制度保障。近年来, 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保护成为国内宪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围绕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保护, 我国学者进行了广泛而热烈的讨论, 提出了一些设想和建议。为了实现对个人自由和权利实施尽可能有效和充分的司法保护, 本文从法理学和比较宪法的角度研究了当代西方宪法和宪政发展中出现的对个人自由和权利提供最大司法化保护的发展潮流, 以期对我国的公民权利司法保护制度建设有所裨益。一、个人自由和权利司法保护的必要性严格说来, 个人自由和权利的最大司法化保护应该定位在法治原则所属的次级原则的阶位上。换句话说, 它是从法治原则推导出来的法律原则。我们在此把它独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