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合同未登记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范文仅供参考,自行编辑使用承租人合同未登记可以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合同中的承租方依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因登记与否而影响该项权利。但是,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其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得对抗第三人。这里所说的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一旦房屋所有权已经变更,除非能够证明第三人是恶意的,否则,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为由要求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当然,优先购买权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一项法定权利,由于出租人向第三人出卖房屋的行为导致承租人不能实现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视为出租人违约,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相关案情简介于先生有两套房子,一套自己居住,另一套用来出租。2010年5月,于先生把房子租给了张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两年。不久,于先生的弟弟小于要结婚,却苦于没有房子,于是跟哥哥商量,想买下于先生用于出租的房屋,于先生也同意将房子卖给弟弟。但承租人张某却不同意了,他也想购买这个房子,并且提出,他是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于先生应当将房子卖给他。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