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主张责任;主张的具体化;证明主题;摸索证明 内容提要: 在采行辩论主义运作方式的民事诉讼领域,基于主张责任之法理,当事人必须积极地向法院主张于已有利的法律要件事实。当事人的主张只有符合具体化的要求,才能认为是适格的,也才能认为当事人已尽主张责任。主张的具体化不仅要求当事人作出具体的陈述,而且禁止当事人作纯为恣意的、射悻式的陈述。主张具体化的正当性依据在于保障法院的审理利益及对方当事人的防御利益。为使法院能有效判断当事人的主张是否具有证据调查的必要性,避免产生预断,主张的具体化应以满足法院的裁判重要性审查为基准。在情报偏在性事件中,应缓和主张具体化的要求,允许当事人为抽象的事实主张,以求当事人之间的实质公平。 在采行辩论主义的民事诉讼领域,当事人欲使其所期待的某一法律要件所生之法律效果能为受诉法院认定,必须积极地向受诉法院主张符合该法律要件的事实。1当事人若未为此主张,便将遭受该法律要件所生之法律效果不能得到法院认定之不利益。受诉法院经由证据调查纵然知晓此法律要件事实的存在,亦不能径将之作为裁判的基础。这一事实认定过程的规律在民事诉讼中被称为主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