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犯罪人;自愿赔偿;刑罚;法律责任内容提要: 特定前提下,因犯罪人赔偿局部或全部替代刑罚仍是对其归责,更多情形下的犯罪人赔偿得到宽恕在于其有效救助被害人和修复犯罪侵害,附条件肯定犯罪人赔偿的法律效果还可能创制、混成直至定型更具特殊预防犯罪效能的新刑种和附随性处分。但为了避免“只求息讼,不问曲直”甚至贿买司法,有必要在现行刑事司法机制中探索合理的赔偿方案;借修改刑诉法之际建立量刑程序,将商谈与质证机制一并引入法庭活动;通过周密论证完善刑法,定型包括赔偿情节适用要求在内的量刑规则。一、讨论的背景 犯罪损害赔偿指犯罪人对被害人因其行为损害做出的金钱或物质补偿,它包括犯罪人自愿赔偿和被责令赔偿。本文讨论的是行为人自愿赔偿的价值作用。 在我国刑法规范的层面,立法者明文确认的是责令赔偿1。刑法第36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第37条规定,对行为人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其赔偿损失。行为人自愿赔偿的作用隐现于刑法第13条但书和第61条量刑规则中。 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