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法条竞合犯包括且仅包括包容竞合犯和交叉竞合犯两种。法条竞合的实质是构成要件的竞合,异罪的纯粹量刑情节竞合不是法条竞合,同种犯罪不同要素结构的犯罪构成之间、特别刑法与普通刑法之间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仅仅因为具体犯罪事实而使数个法条对行为均具符合性,也不是法条竞合。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复杂法优于简单法是法条竞合的法条适用原则。【关 键 词】法条竞合/罪数论/辨析/司法适用一、法条竞合犯的特征法条竞合与法规竞合、法律竞合三个称谓之间,有时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有时是在相区别的意义上使用的(注:在不同意义上使用者,如有的学者认为,法条竞合是指刑事法律规范内容的表现形式的竞合,而法律竞合是指刑事法律规范内容即犯罪构成及其法定制裁的竞合。)。1笔者认为,是否在同一意义上使用这几个称谓不很重要,关键的是首先要明确,在罪数论或竞合论(注:在我国刑法理论上,一般无“法条竞合犯”的称谓,而只有“法条竞合”(又称法规竞合,法律竞合)的概念。这是因为,我国刑法学者普遍认为,法条竞合是揭示刑法不同条文(款)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在内涵外延上有重合交叉关系的一个概念,说明的是刑法分则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