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1 二 案例. 1 三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3 (一)经营者. 3 (二)市场支配地位. 5 I 相关市场. 6 A 相关商品市场 (relevant product market) 6 B 相关地域市场 (relevant geographic market) 10 II市场支配地位. 12 四解决过渡期的. 13 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公用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在执法实践中,该条款成为各地工商部门规范公用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的利器。然而,随着我国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入,诸多原先垄断的行业,如电信、供气、保险、银行等都不同程度地引入了竞争机制,竞争主体也逐步呈现多元化的态势。这种深度的经济变化对于当前的反垄断执法提出了挑战,一些地方工商部门也遇到了实际的问题。 二 案例 2001年,某市区内的一家燃气公司负责为区内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