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宪政,即宪法政治,是指坚持以人为本的、奉行宪法规则至上性的法治政治。从人类文明的发展来看,宪政的政治基础应该是法治政治。这种法治政治观对人的规则性和政治的法治性的倡导,实际上就是对政治的强力性和权治政治的否定。中西方政治文化在表面上是人治与法治之分,但从实质上来看,两者应该是权治政治与法治政治的差别。正因为权治政治文化至今仍主导着中国社会,所以,法治政治与宪法政治才难以确立。因此,中国宪政文明建设首先需要宪政理念的转换,这即是从权治政治向法治政治的文化转型以及相应的制度建构。关键词:权治政治 法治政治 宪法政治 中国宪政理念转换宪政,也称为立宪政治、宪治政治或宪法政治。国内学者对宪政概念有不同的界定,如民主政治说、分权限权说、法治统治说、国家权力合法性说、人权保障说、政治自由说和多元主义说等。具体分析,可以看到,这些宪政概念的观点往往具有表象性和片面性。从宪政的构成要素来看,美国学者汤普森指出,汉密尔顿是从政治方面看待宪政的典型,而布莱克斯通则是从法律方面看待宪政的典型。1也就是说,宪政包括了政治与法律两个方面。实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