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对话之中,柯恩一薛波(DanCohn-Sherbok)的文章提到,美国犹太神学家鲁宾斯坦(RichardRubenstein),“倡导了一种神秘的神学,颇近于东方的宗教系统。”1这触发了我的回忆。在七年代后期的一次国际会议上,一位印度学者和一位研究日本禅宗的学者发表论文,把东方的神秘经验与西方的爱克哈特(MeisterEckhart),(1260-1328)与波美(JakobBoehme,1575-1624)作出比论。鲁宾斯坦即席指出,在基督教神秘主义为支流,其本质为“契约宗教”(covenantreligion)。这是无懈可击的说法,但他继续发挥,却语出惊人。他说由于犹太人未能履行圣约,上帝可以用任何方法惩罚他们,包括二次大战的大屠杀。这却有否定、解构的意味。后来在走廊上和他聊天,他说,你们继承自己的传统,并不足为奇,我是经过巨大的挣扎才翻出自己的传统,那种艰难,不是你们可以想像的经验。用希克(JohnHick)的三分架构:“排他主义”(exclusivism)、“包容主义”(inclusivism)、与“多元主义”(pluralism)来说,2亚伯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