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环境伦理学包含了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两个重要流派,它们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一直处于争论状态,这构成了环境伦理学的重要内容。然而,在环境正义论看来,它们共同的缺陷在于抽象性,脱离了现实。非人类中心主义将具体的人消融在自然之中,是一种抽象的自然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强调超越群体利益差异与对立的抽象“类主体”,是一种人类乌托邦主义。环境问题必须与社会正义结合起来,才有可能得到好的解决。关键词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环境正义到目前为止,环境伦理学的发展已有几十年的时间,它所包含的主要理论是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是一个内涵十分宽泛的概念,在本体论层面,它认为人类在空间范围的意义上处于宇宙的中心;在认识论层面上,它认为人类在目的的意义上处于宇宙的中心,是宇宙间一切事物的目的;在价值论层面上,它认为人类总是按照自己的价值观解释和评价宇宙问的一切事物。非人类中心主义否认人在自然界中占据着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认为人与自然界的其他成员是平等的,并不具有什么特殊性,如果刻意拔高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这只是人类的狂妄自大和狭隘的物种利己主义。可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