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伊斯兰法/伊朗/刑法/惩治/恐怖主义犯罪内容提要: 伊朗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在司法过程中,不仅存在着法律与教义的碰撞,而且存在着逊尼派和什叶派两大主要教派认识上的分歧。但无论如何,恐怖分子的行为,诸如公共场所的爆炸和在大街上谋杀平民,根据伊斯兰教观念,这些行为完全不具合理性,而且那些用无辜者的鲜血染红他们手的肆无忌惮的重罪之人,除了受到真主的谴责外,一无所获。只要我们努力留守在伊斯兰教思想领域内,受一些极端伊斯兰教团体中的狂热者鼓动的自杀式袭击就不可能合理化,也不具有宗教的正当性,无论是什么信仰或者学术理论都会有如此的认识。一、背景恐怖主义并非是现代社会的一种现象,它与人类权利制度建立的历史一样古老。事实上,在中央权力掌控着人类社会的生活之时,就已面临着恐怖主义的挑战。但是,“911”事件成为世界恐怖史上的一个转折点,该事件动摇了传统意义上的安全定义,因此亟须一种新的国内和国外安全概念以及一个全面修订的控制对策。此外,应对“911”事件负责的是那些所谓的穆斯林,他们采取恐怖行动是为了打击异教徒,这类事件一方面,将西方国家的仇恨目光转向了穆斯林;另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