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简述了我国法治从人民民主法制到主义法制,再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历程,以及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意义,提出并论述了依法治国所应当包括的四项基本要求,从而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十六字方针”区别开来,对如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若干独到的见解。关键词 依法治国 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效监督一、依法治国的确立及其重大意义(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确立法治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是人类文化的结晶。实行法治、依法治国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1947年,黄炎培先生在革命取得胜利的凯歌声中发出感慨说:“我生六十余年,耳闻的不说,所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地方、一单位乃至一国,都没有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力。一部,政怠宦成的也有,人亡政息的也有,求荣取辱的也有,总之没有跳出这个周期率。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支配。”当时毛泽东满怀信心地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了跳出这个周期率的新路,这就是民主。他又说,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