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赖原则是德、日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确定过失责任及责任程度的重要理论。其理论渊源是以“被允许的危险”理论而确认的“危险分配”理论。目前,我国刑法理论对信赖原则在交通事故领域中的运用研究比较深入,而对于该原则在医疗事业领域中的运用研究却较少涉及。本文从信赖原则适用于医疗事故罪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展开探讨,支持信赖原则应适用于医疗事业领域;继而从主客观方面对医疗事故罪中信赖原则适用的条件进行厘定,提出适用信赖原则应遵循一定的限制条件;本文还从医疗行为中医护人员之间的信赖原则以及医护人员与患者之间的信赖原则两种情形对医疗事故罪中信赖原则具体的适用情形进行论述,对信赖原则在医疗事故罪中的适用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我国医疗事故罪的司法认定和理论研究有所帮助。关键词:信赖原则医疗事故罪 过失犯罪 社会相当性一、引子2007年11月21日下午4点左右,北京某医院,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其丈夫送进医院,面对身无分文的孕妇,医院决定免费入院治疗,而其同来的丈夫却竟然拒绝在医院的剖腹产手术上面签字,焦急的医院几十名医生、护士束手无策,在抢救了3个小时后(19点20分),医生宣布孕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