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各级政府按照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所体现的人民意志对公共财产行使管理经营权,从而对人民负有公共受托责任。政府审计的职能就是对这种公共受托责任进行鉴定和评价。现阶段的我国政府审计制度,由于其原有的局限性,已不能很好地适应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和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缩小审计范围、突出重点;强化政府审计的独立性,建立“一署二线”审计架构;增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观念是我国政府审计改革的方向。关键词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政府审计独立性2004年6月23日,审计署公布了最新年度的政府审计报告。报告以短短万言曝光了大量,在社会上引发了“风暴”般的效应。“审计风暴”暴露出来的审计体制上的诸多漏洞,再一次引起了人们对诸如政府审计起因、审计现状、审计改革等多方面的关注。一、我国政府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概说贯穿于政府审计的受托经济责任是一种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现代政府审计不但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产生而产生,而且因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发展而发展。什么叫公共受托经济责任?1985年5月,最高审计机关亚洲组织第三届大会发表的关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指导方针的东京宣言中,给其赋予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