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 论 二、定义与结构 三、人民主权的表现形式 四、人的自我实现的逻辑内涵 五、结 语 一、引 论 公民权利无疑是政治学与法学所共同关心的,但是,学者们偏重于对具体政治权利的而很少从总体上对之加以论述。这使对公民政治权利的界定停留于表面,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构成理解含混、不合逻辑,更缺乏对公民政治权利的深刻把握。本文从二个方面讨论公民政治权利:公民政治权利是什么和为什么要有公民政治权利(即公民政治权利存在的根据是什么)。这是关于公民政治权利的二个相关而基本的。本文的意图在于从总体上把握公民政治权利并对之做较为深刻的阐述。 二、定义与结构 对公民政治权利,通行的定义是:“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以及在政治上表达个人见解和意见的权利”。1这仅仅是关于公民政治权利的形式定义,因为这一定义仅仅指明政治权利与作为一种政治行为的参与之间的关系,并没有指明公民政治权利作为宪法上制度设计的功能与本质所在。有的学者注意到了政治权利的功能而将其定义为:“参与政府管理与公共政策之权利”。2这一定义对政治权利的功能的理解仍属偏狭。另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