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的基本之一,也是建设特色主义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本文回顾了公私法划分的,评析了学者们关于公私法划分的根据,对公私法的含义进行了新的阐释,认为公私法的划分是法的内在结构问题,划分公私法的直接根据是法律调整的不同,而法律调整的方法,基本上或主要地决定于法律调整的对象。明确这一问题,有利于澄清长期困扰法理学界的一些重要问题,以便根据法律调整对象的不同和实际生活的需要,选择最佳的法律调整方法,这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关键词 公法,私法,法的内在结构,法律体系公法与私法的划分问题是法理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是人类法律文明的结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建国后的相当一段时间,我国法学界接受前苏联法学的观点,不承认社会主义国家有公法与私法的划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的和法学的深入,法学界逐渐认可了这种划分。然而对于公法和私法的概念、划分的根据和意义、二者的关系、公法与私法的具体等问题,学界仍缺少深入的研究,尚未能取得必要的共识,这必然会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核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