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药品不良反应和药害事件报告奖励办法为更好的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81号),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广大患者的用药安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为遴选、整顿和淘汰药品提供依据,防止严重药害事件的发生,鼓励医务人员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特制订本奖励办法。 1、 报告时限 本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站根据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下达的监测任务结合本院各临床科室实际情况,制订各科室药品不良反应全年及月报告目标,各科室应于每月25日之前完成本月指标。 2、 报表质量 合格报表应为:1、各栏目填写完整、规范、正确,无缺项;2、不良反应发生、处理过程描述详细并在病历中有相关记录;3、因果关系评价合理。4、按照不良反应类型及时上报。 不合格报表:不符合“合格报表”之1、2、3条者为不合格报表,对于不合格报表一律退回上报科室重新填写上报。 3、 奖励措施 1、对于积极上报药品不良反应并超额完成任务的科室给予奖励,超额报表每份奖励100元。 2、鼓励各科室积极上报新的、严重的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