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共犯;正犯故意;从属性;否定内容提要: 共犯对正犯故意的从属性,是指教唆犯与帮助犯的成立,以正犯具有犯罪的故意为前提。但是,这种观点形成了明显的处罚漏洞,导致处罚的不公平。应当否定共犯对正犯故意的从属性,只要故意引起或者促进他人实施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就分别成立教唆犯与帮助犯;就教唆犯、帮助犯的成立条件而言,正犯故意只是表面要素,仅对区分教唆犯、帮助犯与间接正犯起作用。按照共犯从属性说,只有当正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教唆者与帮助者才成立共犯(教唆犯与帮助犯)。1问题是,教唆犯的成立除了客观上必须引起被教唆者的实行行为外,是否还要求引起被教唆者的故意?帮助犯所帮助的正犯,是否仅限于有犯罪故意的正犯?例如,甲以教唆的故意唆使他人实行犯罪,他人虽然实施了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但主观上并没有犯罪故意时,对甲应如何处理?乙以帮助的故意帮助他人实行犯罪,他人虽然实施了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但主观上并没有犯罪故意时,对乙应当如何处理?与身份犯相关的问题是,没有身份的丙故意引起有身份的他人实施符合客观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而有身份者并无犯罪故意时,对丙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