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宪法规范没有穷尽随着社会发展需要进入规范的所有价值,宪法是有一个发展的过程,于是,“价值是如何进入规范的”问题就横亘在宪法规范之边界处。这个问题,一方面不是狭义的宪法学必须回答的主要问题,另一方面构成了现代宪法学难以回避但需谨慎而为的开放性问题。基于这样的立场,价值进入规范的方式可以分为通过“非规范行为”的进入方式和通过规范行为的进入方式,后者以宪法解释典型,宪法修改、宪法制定则属于前者。在具有正当性的宪法秩序下,宪法解释活动应成为价值进入规范的主导方式,这是宪法学之基本立场的要求,更是宪法之安定性与权威性的要求。关键词:规范;价值;宪法变动;宪法解释;宪法修改一、关于法学思考的三个关键词宪法学的思考,以“围绕规范形成思想”为主业,也面临着需躬身自问围绕什么样的规范“样一个超法教义学之终极问题的场景,1 于是,”价值是如何进入规范的“这个问题,便横亘在宪法规范那若隐若现的边界上。宪法规范为事实价值二分图景中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设置了法秩序,多元的价值命题中的部分被纳入了规范,而更多的仍散逸在规范之外,由此,我们可通过事实、规范、价值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