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互连网的兴起已经给传统版权保护带来了太多的,包括文字、数据、影视、图例等所有能以数字化技术处理转换的作品,都无一例外的遇到了比特空间的阻击。甚至有人说,传统版权在互连网时空已经死亡。当然,事实上对于各类新型作品保护的规则已经出现,网上著作权保护的新秩序也正在形成。只不过,MP3音乐作品的出现确实给纷繁复杂的版权保护增添了新麻烦。如何界定MP3的法律性质,如何看待新技术引发的网络音乐作品的侵权争讼,如何为数字音乐著作权设定较为合理的法律保护模式,已成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认真思考的新课题。一、MP3及MP3音乐所谓MP3,作为与互连网技术同时兴起的一项新型数字音乐处理技术,就是利用了MPEG Audio Layer3技术,将数十支CD歌曲压缩成比一般光盘文件小12倍的数字录音文件,存放于硬盘物理空间轨道上却不失音质的一种新的音乐格式。人们一般可以通过从网上下载免费的MP3播放程序或购买MP3“随身听”的两种欣赏MP3音乐,还可以根据需要自己动手编辑 MP3歌曲。这种新技术的发明与普及运用极大地推进了MP3的商业化与产业化进程。随着MP3播放机、播放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