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合同订立 合同解除 根本违约 损害赔偿 减少价款 风险负担内容提要: 合同法无疑是目前我国民事领域中最为成功的立法,该法在诸多方面受到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影响。比较合同法与公约,在合同的订立、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与免责、买卖合同等方面,既可以看出前者对于后者的继受,也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存在的若干差异。2010 年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以下简称“CISG”) 订立 30 周年,作为国际范围内私法统一运动的最高成就,CISG 无疑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同时,它对中国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试图比较中国合同法与 CISG,以展示中国合同法在哪些方面受到了 CISG 的影响,在哪些方面没有采纳 CISG 的规则。一、中国合同法的立法指导思想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重视法制建设,自1980 年以来,相继颁布了经济合同法、涉及经济合同法以及技术合同法,另外,在 1986年颁布了民法通则,作为民事法的基本法。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便加入 CISG 并成为最早的成员国之一,反映了中国对外开放并与世界接轨的决心。中国早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