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改组审计是我国注册师一项新的业务领域,工程庞大,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同时,法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有关部门至今尚未颁布股份制改组会计调整规定和企业股份制改组审计操作规范指南,致使企业会计无章可循,给股份制改组会计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加之改组企业千差万别,情况各异,特点不同,在具体做法上有许多值得商榷,借此提出,求教同仁,以期推进股份制改组工作规范化。关于股份制改组企业审计经营业绩编制问题对于股份制改组前三年经营业绩审计,总的要求和做法应当是:分年审计,先近后远;实事求是,严守制度;统一调整,前后可比;工作底稿,翔实可信;审计结论,依据严密;对外公布,无懈可击。前已述及,其审计内容分为符合性、实质性审计(第一步审计或称合法性、真实性审计)和可比性审计(第二步审计或称模拟性审计)。符合性、实质性审计类同于一般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即注册会计师以原企业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为审计基准,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规定,审查原企业近三年的会计报表,验证其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合法性、公允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贯性。在此基础上,还应实施可比性审计(第二步审计),进行会计政策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