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网: 摘 要:长期以来,中美两国对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法律性质存在着极大的争议:中国认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是有拘束力的条约,美国却否认这一点。这种争议的结果既严重损害了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权威性,更严重阻碍了中美关系的正常发展。根据国际条约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特别是从条约的基本特征、美国国内法关于条约的定性、三个联合公报的履约情况等方面进行的深入分析表明,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确定无疑是有拘束力的条约。基于此,中国政府应该积极寻求维护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权威性及其条约性质的法律对策。 关键词: 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条约法;有约必守;法律后果 中美关系的正常化以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为基础。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分别是:中美两国于1972年2月28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以下简称上海公报)、1978年12月12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以下简称建交公报)、1982年8月17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以下简称八?一七公报)。中美三个联合公报构成了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成为指导两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