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提 要人权,一般而言,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每一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权利。新的宪法修正案中,明确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引入宪法。本文简要介绍了人权的起源以及“天赋人权”观,之后详细阐释了人权的概念、形态,以及与公民权利、政府权力的异同,然后论述了人权是法治社会的基础首先权利意识是社会主义市场和民主的必然要求,其次保障权利是我国法治社会价值的体现。重点在于论述对权利保障应从两方面入手:认真履行义务和保障依法行使国家权力。一、引言一部人类发展史,在某种意义上说,其实就是一部探索和追求人权的历史。早在古希腊和罗马时期,一些著名的家和政治家就提出了“人类平等”的人权思想萌芽;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墨家的代表人物也提出了 “大同”、“仁”、“兼爱”等概念,体现了尊重和爱护人的精神,表达了向往自由平等的美好理想。但是,人权作为现代普遍使用的一个政治概念,还是在十七、十八世纪由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神权、君权和等级特权的斗争中提出来的。十七、十八世纪,新兴的资产阶级随着经济上日益强大,越来越不满足于他们在政治上受歧视的地位。为了对抗被认为神圣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