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传媒 司法 美国制度 中国制度设计论文摘要独立而公正的司法和自由且发达的传媒之于法治、民主与文明有着无以替代的重要作用。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新闻自由的价值,同时又能在媒体报道之中实现公正的判决结果,这是大众传媒、法官、司法制度乃至整个社会都必须面对的两难选择。作为现代法治社会的恒久性问题,传媒与司法的尖锐矛盾却是新近才浮现于中国社会实践中的。因此,从制度上探求解决冲突的可行标准,有必要借“他山之石”,吸取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制度经验。而后有针对性地分析我国“司法”与“传媒”的现状,在比较之后完善我国的司法与传媒关系之法庭规则的立法原则和具体规范设计。独立而公正的司法和自由且发达的传媒之于法治民主与文明有着无以替代的重要作用。两者之间的价值平衡、制度配设又是任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在宪政的理论和实践上,言论自由属于社会成员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是任何民主社会所必须追求的基本价值之一。1(P60)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的自由。”传媒报道司法的依据在于其享有言论自由这一宪法性权利,且具体化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