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依法治国作为我国基本的治国方略,已庄严地写入了宪法,这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对税收工作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1988年国家税务总局(当时的国家税务局)提出将依法治税作为新时期治税思想。10多年来,依法治税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但在推进依法治税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依法治税工作离党和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有悖于依法治税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从依法治税的概念,揭示了依法治税的内涵,从法律至上、职权法定、义务法定、程序法定、作为法定,对依法治税作了详尽的解释。紧紧围绕依法治税的地位,着眼于税收的特征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 税收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 税收与税法的关系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税收工作的主要矛盾决定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地位,阐述了依法治税在税收工作中所处的位置。面对我国依法治税实施的进程和现状,从立法、执法、依法治税环境、执法干部队伍四方面发现和分析了现阶段依法治税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提高法律级次,完善税收立法体系、以重在治权为核心,完善税收执法体系、 进一步完善税制,使税法更加严密、健全护税协税体系,优化依法治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