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我国现行婚姻法在结婚制度、离婚制度、夫妻财产制等诸多方面存在缺失和疏漏,修改婚姻法是客观现实的需要。家庭暴力是当前婚姻家庭关系中一个严重的,我国婚姻家庭法应将遏制家庭暴力作为制度性规定纳入其中。【关 键 词】婚姻法/婚姻制度/夫妻财产制/家庭暴力我国现行的婚姻法是1980年颁行的,距今已近20年了。20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向纵深,我国的、技术、文化等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的伦理道德、生活方式以及家庭结构、婚姻家庭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显然,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婚姻家庭关系的客观现实,其局限性和缺陷日益显露出来,因此迫切要求修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1995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通过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从此,制定一部新的婚姻家庭法提上了我国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几年来,围绕婚姻法的修改和完善,各界人士和专家学者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宝贵的意见。鉴于婚姻家庭立法涉及众多方面,非本文所能全部包容,因而笔者仅就其中几个主要问题作些探讨,以期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