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公司登记/好政府/登记审查制度 内容提要: 政府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扮演何种角色,是为民作主的全能政府,还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政府,抑或是无为而治的放任政府?我国长期的公司登记实践已经证明,由政府通过行政权力对公司登记进行实质审查并没有使公司登记资料的真实性更加令人信服,在公司登记领域奉行全能政府的“好政府”哲学并不可能真正实现“好政府”的愿望,而以满足市场经济要求、为市场提供信息服务的有限政府可能更加符合市场经济对“好政府”的诉求。当下我国已经转变政府行政理念,在公司登记中实行形式审查原则,这是公司登记领域中“好政府”哲学思想的转变,但是,这种哲学思想在当前需要更多的制度安排才能得以真正实现。 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商业社会以及现在所谓的信息社会等,其形态可谓多样,其历史可谓漫长,但无一例外,政府始终伴随其中;其作用有大小,其影响有好坏,但没有人能够摆脱,用约瑟夫E施蒂格利兹的话来说,就是“从摇篮到坟墓,我们的生活无不受政府活动的影响。”1(P.2)但是,什么样的政府是好政府,人类需要什么样的政府,这是自从有国家或政府以来,就被学者们孜孜以求、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