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继承法;共同继承遗产;共同关系;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按份责任 内容提要: 受我国传统同居共财的法律文化影响,家庭财产共有也就成为社会普遍现象。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亦遵循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的立法理念,对此作了相应的制度设计。随着我国以同居共财为基础而形成的家庭模式的逐渐瓦解,共同继承人之间形成作为共同共有基础的共同关系的概率也随之下降,仍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的合理性日趋减弱。共同继承遗产逐渐被视为按份共有,共同继承人对未清偿遗产债务应依据其份额承担按份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在未来修订时应进行制度重构。 现实生活中继承人仅为一人的情形极为少见,数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共同继承也就成为继承的主要形态。尽管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存有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两种立法,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却并无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的明确规定。不过,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以及部分学者草拟的继承法草案建议稿却将共同继承遗产视为共同共有。1我国清朝末年起草的大清民律继受了将共有区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立法例,并一直延续至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