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网融合”实践的过程中,许多国家和地区在监管体制、政策法规建立、业务双向进入、商业模式开拓上也经历了不断争论、不断探索和不断完善的过程,其中一些经验对我国推进“三网融合”有许多启示。市场为主导的政策法规信息技术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 “三网融合”推进的基础,统一的监管机构和允许相互进入的政策是“三网融合”的制度基础。英国等国家的实践表明,政策法规是推进“三网融合”的必要条件和基本保障。英国通讯办公室OFCOM(Office of Communication)是根据英国2002年通信法案于2003年成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英国包括广播、电视、电信等行业在内的整个通信行业的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和分配,并对所含的广播电视、电信和无线通信等产业的发展进行行政监管,保证整个行业健康快速发展。在实际的行业监管过程中,OFCOM根据通信法案定义的职责范围,秉承“保障用户利益,鼓励有效竞争,促进市场自由发展”的行业监管原则,形成了一系列以市场为主导的政策法规,对广电体制进行了改革,将广电的管理和市场运作区分开来,广电和电信可以通过合作等多种形式提供网络融合业务。无独有偶,美国的监管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