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反垄断诉讼/有机社会/风险规制/秩序建构内容提要: 反垄断诉讼是反垄断法实施的重要机制之一,是反垄断法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对此问题有两种研究思路:一是以个人权利为中心,将诉讼看作争议解决机制;二是以秩序建构为中心,将诉讼看作建构理想秩序的重要机制。反垄断法的产生、发展与有机社会的生成同步。垄断行为属于风险行为,其造成的损害具有不确定性、延伸性、难以恢复性,因而反垄断法属于现代社会规制法。与此相应,反垄断诉讼应是秩序建构诉讼,在价值上注重竞争秩序的建构,在功能上主张司法能动、积极回应社会在竞争上形成的价值共识,在构造上主张放宽原告条件,建立多元参与的诉讼机制。自反垄断法施行以来,虽有中国反垄断第一案、1北京网通案2等案件诉至法院并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但由法院完整地审结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反垄断案件还不多见。因此,反垄断诉讼成为学术界和司法实务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3目前,就实践来看,反垄断诉讼既有行政诉讼,也有民事诉讼,但从近两年来学术研讨会的相关议题、会议论文以及会议发言的内容看,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主要是私人(经营者)对经营者提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