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管县到省直管县的发展历程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我国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对城市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倾斜,造成城市经济和规模得到极大增长,而县域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最终导致城乡和地区差距不断拉大。为了摆脱市县分治,缩短城乡和地区间的差距,我国开始在各地撤销地区建制,设立地级市,实行市管县。这样我国地方行政体制在实际的运行中就变成了省、市、县、乡(镇)四个层级,层级增加了,意味着权力将向行政组织的更高层次上进一步的集中。省一市一县的体制模式是一种集权模式,意味着作为基层政府的县政府所拥有的自主权将更少,权力集中于省、市,县则在省、市的计划指令下发展。改革开放30多年,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发展,县与市的差距逐步的在缩小,县的发展已很少或不再受到市的辐射与带动作用,而且有的市本身发展缓慢,不仅不能对周边县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反而主要依靠抽取周围县的资源来发展自己,这就造成了市跟县争权夺利的现象。从学术的角度来看,市管县体制下管理层次越多,行政成本就越多,行政权力就越难下放,行政效率就越低,层层的过滤就形成了“漏斗效应”。在这种情况下,省直管县管理模式就成为研究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