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变耆英命运的不平等条约.doc

上传人:bo****9 文档编号:7511018 上传时间:2021-11-10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1.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改变耆英命运的不平等条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关于改变耆英命运的不平等条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关于改变耆英命运的不平等条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关于改变耆英命运的不平等条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关于改变耆英命运的不平等条约.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摘要:晚清时期,许多官员的的命运都掌握在与外国交涉和战争中,耆英也不例外,有人称他是投降卖国的鼻祖,有人又说他开创了诚实外交,本文对这些观点进行梳理,探讨了耆英的一生。关键词:不平等条约耆英走到19世纪的古老中华帝国,步履越加蹒跚,已经远远的被甩到了世界的后面。随之而来的一系列战争,改变了中国的命运,同时也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这其中就有签订不平等条约的一些清朝大臣。耆英便是这一员,他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春风得意的官场耆英又是何许人也呢?耆英,满洲正蓝旗,爱新觉罗氏。曾任过盛京将军、浙江将军等职务。在道光28年的时候,耆英被召进京城做官,由于他为人诚实可信,很得道光帝的宠爱,被拜为文渊阁大学士。道光帝还特意赏赐他双眼花翎,可以说是集权利和荣耀于一身。清朝的花翎分为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在清朝初期,皇室成员中爵位低于亲王、郡王、贝勒的贝子和固伦额附(即皇后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三眼花翎;清朝宗室和藩部中被封为镇国公或辅国公的亲贵、和硕额附(即妃嫔所生公主的丈夫),有资格享戴二眼花翎;由此可知花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学术论文资料库 > 毕业论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