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本综述主要围绕与乡镇改制之间关系这一中心,描述了在当前农村金融的环境下乡镇企业改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结合已有的实证,对已经改制的乡镇企业做出改制绩效评价,对其中仍然存在的,从农村金融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农村金融/乡镇企业/民营化20世纪90年代以后,很多地区出现了在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对乡镇企业的民营化,大量原来由政府所有的企业被以各种形式出售和转包给个人,这就是所谓的乡镇企业改制,也即指产权制度的改革和经营管理体制的改善(支兆华,2001;张军、冯曲,2000)。其中比较著名的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山东诸城、广东顺德和苏南等地区进行的改制。目前的乡镇企业改制工作已经转向主要以产权制度为重点的改革,尤其江浙两省乡镇企业的转制已从以“股”为主的阶段转到以“卖”为主的阶段(秦晖,1998)。关于乡镇企业改制研究的已有,主要集中在有关改革的描述和各方主体的讨论,如邹宜民等(1999);有关股份问题的讨论,如韩俊等(1997)和范从来等(2001);有关经营者的地位问题,如谭秋成(1999);有关转制原因的解释,如张军等(2000)、支兆华(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