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WTO后,由于国内的调整,运行模式的改变,以及国际规则对政府机构干预经济方式的特殊要求,以及国内经济组织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经济运行等一系列新的变化,将对我国的政府审计机关从多个方面提出挑战。1 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范围将面临挑战。主要体现在:(1) 外资在多个领域进入后,多元投资主体的经济组织大量存在,哪些单位应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哪些单位不应由审计机关审计,需要作出重新划分。传统的国有经济组织数量将会下降,这样会直接政府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范围。(2) 审计机关所实行的一些审批性质的事项需要进行调整。如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等属于政府审批事项,这类审计是否必须开展应重新进行规范。(3) 市场的开放,政府审计的业务范围也会受到审计组织的挑战,如建设项目的一些审计,外资项目的审计等。(4) 传统审计事项也存在与其他审计组织的职责分工,如对商业银行的审计。那些内容应由国家审计机关审计,哪些内容应由社会审计组织来审计,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以什么方式体现,社会审计的结果以什么方式体现,这些都需要在两者之间进行协调,以减少重复审计。(5) 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