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3年末至2004年,国际准则理事会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多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要,就必须融入国际经济潮流中,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就应该走向国际化。与此同时,为了与国际准则更好地协调与接轨,我国财政部也正积极地酝酿这方面的改革。在众多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中。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和39号-工具无疑是最引入关注的。尽管该准则在国际准则此次修订之前已经生效,但该准则十分复杂,很难。而对于中国会计准则来说,这是全新的准则,并代表了对于金融工具会计的重大改变。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都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而其中广泛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为交易而持有以及其他指定的金融工具。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都计入利润表。在实务中,很可能会产生极大的应用。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持有各类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例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期权等)的将会受到很大的。而盈利亦可能波动频繁。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商业债券投资核算”作为对象,进行二者的差异。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资产,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