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皖农办法函2017 108 号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各市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兽医局,广德、宿松县农委: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7 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农办政2017 12 号)要求,定于近期 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查范围市、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按照法定程序,于 2016 年 10 月1 日以后立案,2017 年 9 月 30 日前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二、评查方式本次案卷评查活动采取各市自查、市与市互查、省农委抽查和集
2、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查、互查主要是听取汇报、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卷、核对相关材料等,每市实地检查 23 个 2 县(市、区)。三、时间安排本次评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1自查和互查阶段:10 月 15 日前,各市组织自查;10 月 20日前,市与市进行互查(互查安排见附件 2),市互查组由各市农委分管负责同志带队,法规科科长和执法骨干组成。2抽查阶段:10 月中旬,省对部分市、县(市、区)进行抽查。3集中评查阶段:10 月下旬,在合肥集中进行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评选 2017 年度全省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并选择部分优秀案卷报送农业部,参加全国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四、工作要求
3、(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案卷评查工作,积极组织,认真推荐,无特殊情况,不得放弃参评。(三)严禁弄虚作假。各市报送的案卷,应当是原始案卷的复制品,不得再加工和改造。同时,要对相关信息认真核实后打印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见附件 1),准确注明每个案卷的名称、处罚机关、承办机构和办案人员等信息。(三)严格审查报送。各市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择优推荐报送 23 卷案情相对复杂的行政处罚案卷。 (其中县级综合执法机构案卷不少于 2 卷,每个执法机构限报 1 卷,同一执法种类的案卷原则上只能推荐 1 卷)。 3 联系人:陈晓军,电话:055162624267。附件:1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2互查
4、安排表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7 年 10 月 9 日 附件 1 4 农业行政处罚案卷推荐表推荐机关:(盖章)序号 案 卷 名 称 处罚机关 承办机构 办案人员 备注1234联系人: 联系电话: 5 附件 2互 查 安 排 表检 查 单 位 受 检 单 位1合肥市农委 铜陵市农委2合肥市畜牧水产局 池州市农委3淮北市农委 马鞍山市农委4亳州市农委 黄山市农委5宿州市农委 芜湖市农委6蚌埠市农委 安庆市农委7阜阳市农委 广德县农委8阜阳市畜牧兽医局 阜阳市农委9淮南市农委 宿松县农委10滁州市农委 亳州市农委11六安市农委 合肥市农委12马鞍山市农委 阜阳市畜牧兽医局13芜湖市农委 淮南市农委14宣城市农委 六安市农委15铜陵市农委 蚌埠市农委16池州市农委 宿州市农委17安庆市农委 合肥市畜牧水产局18黄山市农委 淮北市农委19广德县农委 宣城市农委20宿松县农委 滁州市农委